为推进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淄博市法院、淄博高新区法院联合我校开展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工作,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仪式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明主持。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以及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路后杰校长在致辞中指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设立是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
汇聚司法保护、学校保护以及社会保护的力量,及时教育和矫正,对学生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张伟与市教育局副局长张莹莹共同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
“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司法先议工作落地落实,也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路后杰校长向市法院刑三庭庭长王良春、高新区法院刑庭庭长赵党国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张伟同志作重要讲话。
“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设立也是努力构建和谐稳定校园环境、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后,在校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校园环境,时而驻足询问,时而议论点评,对学校的校园文化给予高度的肯定。
在未来的教育教学中,学校将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强化政治站位,以法治教育为先导,结合思政课教学和学生德育活动,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提高青少年保护工作水平,为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